古裝言情 | 32.78萬字
"唐嫵乃是京城君夢苑的頭牌,是大媽媽(顧九娘)捧在手心的一顆明珠。 初見那日,剛好是她第一次出閣的日子。 他坐在包廂裡睥睨著她,她抬起細白的手臂小心翼翼地為他斟酒。 他面如冠玉,風度翩翩,一看就是個矜貴的謙謙君子。 她想著,與其被賣給那個日日守在銷魂窟的承安伯,還不如賣給面前的這位。 於是,她鼓起勇氣,怯生生地用小手指勾了勾他的手心...... 宋凞(xi)不動聲色地將酒觚舉起,隨即一飲而盡。 心嘆,果真是。 夜色撩人,媚色惑人。"
謝臨安考取狀元後的第一件事,就是與我退親。 彼時我手裡還端著煮給他的解酒湯,聞言愣了許久,久到手被碗沿硌出一道印記,久到他皺眉輕喚我: 「阿央?」 我在他的呼喚聲裡回神,然後將碗放在了桌上,輕輕地說了一聲: 「好。」 後來我離京兩年,再回來見到他時,隻恭敬喊了他一聲「表兄」,然後走到他身後,拎起了疆場歸來的少年將軍的耳朵: 「薄既安!跟你說了傷沒好不許喝酒,又不遵醫囑是不是!」
"我穿成了總裁文裡總裁的女秘書,還是一個女配。 我叫沈嬌,其實我不算穿書,我隻是知道了自己在一本書裡。 這是本書還是個虐文,名字叫《夫人走後,厲總追妻火葬場》 男主是我的老板厲北霆,他兒時被女主宋知初救下,卻誤以為救他的是宋知初的妹妹宋可人,後來宋可人出了車禍,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宋知初,她被厲北霆送進了監獄,再後來她出獄了,跟厲北霆糾纏不休,最後厲北霆發現了真相後悔不已,追妻火葬場還成功了。 至於我為什麼相信這個狗血的不行的故事?"
"姐弟戀半年,我給小男友花了快五十萬。 可他從不帶我見同學,朋友圈也裝單身。 隻因我大他八歲,他嫌我老。 有一天,男友忘記掛語音。 我聽到他的校草舍友正在點評我: 「大八歲,狗都不談。」 很好,我記下了這個冷淡的嗓音。 後來,在一個尋常的傍晚。 那位校草攔下我的車,求我幫他。 我說:「幫你可以,但你得先當狗。」 校草:? 此刻,稚嫩的校草並不知道。 距離他被姐姐摧殘,已經不遠了。"
"下班回家,婆婆方婧紅給我盛了一碗肉湯。 她盯著我喝完,露出奸笑。 「雪球的肉香吧?」 我滿嘴塞肉,抬頭愣住,說不出話。 雪球是一條狗。 我養了十年。 在她的譏诮聲中,我走上閣樓,摸出塵封多年的斧頭。 婆婆不知道,我其實是精神病。 雪球是我的撫慰犬。 它一死,我就得犯病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