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《逆光》, 本章共4200字, 更新于: 2025-02-17 16:28:28

二十年前的一個大院裡,住著傅、林、許、聞四家人。

許欽歌是七歲那年搬來的,生得粉雕玉琢,嬌軟可人,一出現,就吸引了大院裡所有男孩子的目光。

更別說,我的哥哥暗戀她整整十年,跟我形影不離的發小也成了她的騎士,默默守護,無怨無悔。

隻是,許欽歌喜歡的是大院裡白月光般的存在,是所有小孩都敬仰尊重的大哥哥傅辭。

為此,四人在青春時期,展開了一段虐心復雜的多角戀。

他愛她,他也愛她,但她隻愛他,偏偏他又不愛她。

而我,從始至終都被他們排除在外,無人在意。

待青澀褪去,許欽歌因愛情無望傷心回國,接連哭倒在兩人懷裡,我又成了被傷害的那一個。

可是沒關系,因為我已經不在乎了。

十幾年的默默成長,我已然有了獨自面對一切苦難的勇氣。

1

飯桌上,手機鈴聲響起,哥哥聞煜接通沒多久,眼眶就開始泛紅。

仿若過了良久,他的指尖微微顫動,聲線低啞道:「你乖乖在那等著,我馬上到。」

雖然他有意克制,但隱約間,我還是聽到了電話那頭傳來的熟悉女聲。

是許欽歌打來的,她讓聞煜去機場接她。

許是沒想到許欽歌會突然回國,聞煜深吸一口氣,壓制住急促的呼吸,連聲招呼都來不及打,就匆匆離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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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得出來,他心裡仍深愛著許欽歌,哪怕他已經有了女朋友,還婚期將近。

畢竟這些年能讓他這麼不冷靜、不理智的,也就隻有她一人而已。

因為聞煜的突然離開,氣氛異常尷尬,他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林熙亦有所察覺。

面對她的有意試探,爸媽忙著打配合,讓她別多想。

我則嗤笑一聲,低頭吃著碗裡的飯菜,大有一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姿態。

這樣的場景跟七年前相比,可以說別無二致,唯一不同的,便是對象不再是我,我也不再對他抱有親人的期待。

聞煜向來如此,從他把年僅五歲的我扔在公交車上,眼巴巴跑去哄許欽歌開心,拿屬於我的零花錢給她買零食漫畫;從他為了追求她利用我,害我險些出事起,他就不再是我尊重敬佩的哥哥了。

人人都說,時間是治愈一切傷痛的良藥,可我就是不能釋懷,也無法原諒。

2

遇到許欽歌,是一周後了。

酒吧裡,她一身性感辣妹裝,眼神迷離地癱倒在吧臺上,雙頰粉嫩,直接說起了胡話:

「為什麼?他為什麼就是不喜歡我?為什麼要喜歡那個老女人?我到底哪點比不上她?」

許欽歌指的是傅辭,隻因他在英國交了一個外國女友。

聽我媽說,兩人好像要結婚了,今年會回國辦婚禮。

那幾年,傅辭不是沒有嚴詞拒絕過許欽歌,但她一心認定,他也是愛自己的,隻是愛而不自知。

所以為了讓他吃醋,她跟我的哥哥聞煜,以及我的發小林彥博越走越近。

她一心想把他拉下神壇,也不在乎別人願不願意。

「我愛的人不愛我,我不愛的偏偏又像口香糖一樣黏著我不放,當真是可笑……」

話音剛落,林彥博出現了。

幾年不見,他倒是成熟不少,但眼睛還是一如既往地瞎。

他風塵僕僕,像是從千裡之外的海城趕回來的,就因為許欽歌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回國視頻。

畢竟這幾年,林彥博都沒有回來過,就連疼他如眼珠子般的林爺爺突發腦梗去世,他都沒有回來看老人一眼,隻因老人不允許他出國讀書,不讓他跟許欽歌廝混在一起。

這人,何其涼薄自私。

他沒有發現我的存在,隻快步來到許欽歌面前,看著她,眉眼溫柔繾綣。

「欽歌,好久不見。」

語畢,他小心翼翼地把她摟在懷裡,喉嚨滾動,忍不住親吻她的紅唇,一下又一下。

可以說,他多年隱藏的愛意在這一刻表露無遺。

也不知許欽歌是不是真的醉了,她打了個酒嗝,朦朧帶水的眼神在林彥博身上一一掃過,然後玉手一勾,仰著頭,和他熱吻起來。

過了好一會兒,等兩人摟抱著離開,聞煜才匆匆趕來。

他神情焦急,抓著人就問,深怕許欽歌出事。

為了看戲,我朝他揚了揚手,笑盈盈地說:「別找了,你的心尖尖已經被林彥博帶走了,兩人還在這 kiss 了,是在場所有人看了都臉紅的程度。」我指了指吧臺中心。

說完也不等他有反應,我眨眨眼,明知故問:「話說哥哥不是已經有女朋友了嗎?你這麼上趕著來找曖昧對象,也不怕傷害到林熙。」

眼看遮羞布被我大剌剌撕開,聞煜自覺難堪,沉沉的眸子揚起一絲慍怒,厲聲反駁:「胡說八道什麼?欽歌跟我們一起長大,作為好朋友,我問心無愧。」

「我知道你從小就嫉妒欽歌性情坦率,俏皮討喜,但也不該這麼惡毒,公然敗壞她的名聲。」

呵呵,好一句問心無愧。

因為早已習慣他沒有理由的惡意,我倒是無所謂,還勾唇譏笑,直接回懟:「我嫉妒她什麼?嫉妒她沒皮沒臉,自甘下賤,嫉妒她腳踩兩條……爛船嗎?」

「聞嫣!」他厲聲怒喝,臉色陰沉到極點。

見我依舊不為所動,更是氣得一腳踹開身旁的椅子,咬牙切齒:「我知道當年是我連累了你,也說了一些不該說的重話,但都過了這麼多年,你有必要死揪著不放嗎?」

「怎麼沒必要。」我看著他,聲音帶著刺骨的冷。

「因為你,我險些出事,險些成為你幾個狐朋狗友口中惡毒自私的心機女,名聲盡毀。就因為我不喜歡許欽歌,不願意跟她待在一處,你不惜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我。」

「我喜歡安靜,你偏偏覺得我陰暗孤僻,像陰溝裡的老鼠在偷窺著她;我努力學習,忙著充實自己,你偏偏覺得我在裝。就因為許欽歌肆意張揚,愛玩愛鬧,所以你覺得不想跟她來往的,都是在嫉妒她。」

「聞煜,你不覺得你很離譜嗎?我到底是不是你親妹妹,我到底哪裡對不起你了,讓你這麼對待我。」我嘶吼著說出心裡的委屈,越說越大聲,眼淚也隨之落下。

其實我並不想哭的,但不知道為什麼,心裡就是堵得厲害。

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會對我存有這麼大的惡意,明明是親人,卻比陌生人還陌生。

還記得十歲生日,我收到長輩送的一整套郵票,許欽歌看到後提出想要幾張,說是給筆友寫信,我不樂意給,她就明裡暗裡地提醒聞煜。

最後,聞煜趁我不在家,偷拿去給許欽歌挑,硬是讓她把我珍藏了好些年的珍稀郵票都挑走了。

那是我第一次發火,鬧得大院人盡皆知,許欽歌為了面子,不得不出面道歉,說她不是故意的。

唯獨聞煜不以為意,還覺得我在欺負許欽歌,指著我的鼻子罵我自私小氣,太過斤斤計較。

發泄完,聞煜仍沒有半點愧意,隻蹙眉看著我:「所以呢?你為什麼就是不喜歡欽歌?」

「她一直都是無辜的不是嗎?你埋怨我,為什麼要牽連她?說到底,還是你心態有問題,你就是嫉妒她人見人愛。」他說得信誓旦旦。

時至今日,他還覺得許欽歌是完美無瑕的,但凡不喜歡她或者拒絕她要求的,都是心理有問題。

我氣笑了,不想再跟傻子爭論下去,直接踹了他一腳,揚長而去。

如果說許欽歌是聞煜傷害我的誘因,那他自己就是最大的惡。

3

此後一個月,許欽歌接連跟兩個男人發生曖昧。

不是大晚上鬧著要去蹦迪、找男模,就是跑去偏遠地區旅行出事,哭著要聞煜去找她。

為此,聞煜公然在招商會上失蹤,害得林熙長達半年的努力付諸東流,公司損失慘重。

許欽歌向來是事故災難體,總能給身邊人帶去無數麻煩,還不自知。

反觀林熙那,因為聞煜若即若離的態度,和接連幾次被丟下,傷透了心。

為此,她找上了我。

西餐廳裡,我一坐下,她就單刀直入問我:「聞嫣,你哥哥年少時是不是有個愛而不得的白月光?」

見我不吭聲,她抿了抿唇,苦笑道:「她是不是叫許欽歌?因為我發現他偷偷在市中心給她租了套豪華公寓,還想招她進公司當私人助理,更別說有好幾次我們在一起約會時,他都會被一通電話叫走,是一個備注叫 angel 的人。」

「雖然我不願意相信,但我不得不承認,她於他而言好像真的很重要,重要到我和他這五年的感情不值一提。」

她輕輕一笑,雖是笑容,但看在我眼裡,分明就是無聲地哭。

時間在一點點過去,我看著她紅腫的眼皮,以及越發蒼白的俏臉,輕輕點了點頭。

「是,你的直覺沒有錯,angel 就是許欽歌的英文名,聞煜暗戀了她整整十年,哪怕是當她的第二備胎,他也甘之如飴。」

「你想象不到吧!曾經的我也被他丟下過,那種無法言說的失望至今都忘不了。」

當年,她答應聞煜的表白後,我不是沒有提醒過,但陷入情愛裡的人是聽不進去任何刺耳話的。

聞煜也慣會做戲,表現出一副很深情的樣子,勾得林熙為他要死要活的。

更別說兩人能創業成功,很大程度上是歸功於林熙的無私付出。

她為他拿出拆遷款,籌集啟動資金,為他和家人決裂,為他拉單,喝酒喝到胃出血。

兩人在一起奮鬥五年,明明快要苦盡甘來,許欽歌卻在這時候回國了,還毫無邊界感,借著發小的名義跟聞煜糾纏在一起,就為了證明自己對他的重要性。

隻因佔有欲極強的她,接受不了聞煜有新的生活。

在她看來,女朋友又如何,她這個發小才是最重要的,她才是貫穿他整個生命的光。

「林熙,清醒點吧!不要再戀愛腦了,看著真的窩火。像他這樣的賤男,隻配跟渣女鎖死,避免流入市場,禍害無辜人。」

聽到我這麼說,她沉默幾秒,才喃喃道:「是啊!他根本就不值得我愛。」

「明明你都提醒過我了,明明他在睡夢中還叫著那個女人的名字,可我還是一意孤行地為他付出,生生把自己作成了個笑話。」

盡管一滴滴淚水滑落臉頰,怎麼擦也擦不幹淨,她還是使勁彎了彎唇,向我揚起一抹極燦爛又帶著一絲心碎的微笑。

看著這樣的林熙,我好像看到了十五歲那年崩潰無助的自己。

就因為相信所謂的親人,險些被毀掉。

4

這天過後,林熙開始布局找買家,打算賣掉屬於自己的公司股份。

她很清楚,沒了她的股份加持,聞煜會被幾個股東拼命打壓,再無出頭之日。

收到林熙發來的視頻裡,許欽歌是坐在行李箱上,被聞煜推出機場的。

他還蹲下身,心甘情願給她系鞋帶。

兩人全程有說有笑,眉眼間湧動著一股難以言說的曖昧,很是辣眼。

又過了幾天,林熙和聞煜的分手消息強勢傳來。

是林熙提出的,隻因她一回家,就撞上許欽歌穿著浴袍,出現在她和聞煜準備結婚的新房裡。

兩人還公然在落地窗邊嬉戲打鬧,衣衫不整,氣喘籲籲。

因為不願分手,聞煜堅持解釋他們是清白的,是林熙太過敏感,疑神疑鬼。

他和許欽歌隻是偶遇,因為淋了雨怕感冒,才讓她進來洗了個澡。

可林熙不是傻子,看著已經動情的聞煜,怎麼可能還會自欺欺人下去,便毅然決然提出了分手。

事後,在電話裡,她跟我說聞煜挺可笑的。

「他自以為我愛慘了他,覺得我早晚會後悔,求著他回來,卻不曾想過,我也有自尊,更不是什麼垃圾回收站。」

這天晚上,我和林熙聊了很多。

當然,最多的就是一起痛罵聞煜不要臉。

漸漸地,我們成了能說心裡話的好朋友。

她問我,為什麼那麼恨聞煜,恨到五年都不跟他說一句話。

「你知道嗎?我以前覺得你好高冷,對什麼都不上心,屬於那種很不好相處的小姑子。」

「我為此還問過聞煜,他沒多說,隻說你性格扭曲,嫉妒大院裡的一個如明珠般耀眼的女孩,瘋得很厲害,讓我別搭理你。」

「如今想來,他說的就是許欽歌吧!」

我「嗯」了一聲,靠坐在沙發上,喝了口啤酒才說:「他向來沒腦子。」

「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沒有自我,還覺得別人惡毒,不理解他,也難怪許欽歌一直拿他當備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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