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
《金絲雀守則》, 本章共4332字, 更新于: 2025-01-25 16:15:02

他一手撫上我的後頸,唇帶著狠意壓過來。

馮斯時的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氣傳進我的鼻間。

我聽見他的低語:

「沈霧,我沒法理解這種感激。」

「我隻知道你不在意我的想法。我已經說了很多次,不喜歡你去看他,你為什麼還是會偷偷去。」

那雙眼裡,有我讀不懂的晦澀情緒。

7

眾所周知,馮家的兩個兒子,從小長在錢堆裡,卻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。

馮之砚是馮家的長子,儒雅隨和,處事得體。

而馮斯時是被寵壞的小兒子,性情乖戾,喜怒無常。

大家害怕他,卻更想巴結他。

盡管馮斯時在眾人的眼中極盡惡劣,但他在我心裡始終是個好人。

初遇他,正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一段日子。

家裡的工廠突遭變故,倒閉之後,欠下巨款。

頂不住壓力的父母吞藥自殺,一死了之。

這個時候,沒有任何人願意伸出援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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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會兒我不過是個大四的學生,忙於跑劇組、找實習,而弟弟剛上大學。

那些追債的人甚至堵到了我和弟弟的學校。

最要命的是,弟弟年紀小,心智不成熟,根本就不適應這種翻天覆地的變化。

「姐,今天他們又來學校找我了,我怕被同學發現,怎麼辦?」

「我不想活了,我也去死算了。」

我的手機裡,被弟弟滿是負能量的短信充斥著,我整天擔驚受怕。

我安慰他,隻要我們不放棄,有朝一日,我們一定會還上這些錢的。

嘴上說得好聽,但數了數欠條上有幾位數字之後,我隻恨自己沒長十個腰子。

光是靠著兼職賺的那些錢是遠遠不夠的。

直到那一天,催債的人下了死命令。

「如果不在這個月前還上一筆錢,那你弟弟就別想繼續上學了!」

我終於坐不住了,想通過某些捷徑來換取很多很多的錢。

哪怕是出賣自己的靈魂。

也是在這個時候,一個叫作「張歡」的經紀人找上了我。

他說,我不需要做什麼,隻需要在他組的局裡聊聊天、喝喝酒,散場後就會給一筆很豐厚的報酬。

歡哥改變了我的命運。

他讓我遇到了周寂白。

也遇到了馮斯時。

8

我至今還記得,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的局,居然是周寂白拿了影帝的慶功宴。

娛樂圈裡沒人不知道周寂白的故事,出身是個跑龍套的小演員,卻從未放棄努力,終於被人們看見,直到成為影帝。

我經常用他的故事來激勵自己,相信我也會有那麼一天。

在我心裡,周寂白是偶像,也是非常崇拜的前輩。

所以,我那天一直很惶恐。

周寂白喊我留下,讓我脫掉裙子。

我才隱隱約約意識到,張歡介紹的「局」,背後的隱含意義是什麼。

在這個局裡,女孩子們的身體,分明是張歡向上爬的藤蔓。

所幸,我的偶像確實不是那種人。

我很感激他。

第二天,我收到了周寂白打來的一大筆錢。他還附上紙條,說借給我救急,讓我不要有任何負擔,可以慢慢償還。

他還說,一定要走正道,才能對得起自己。

我已經太久沒有感受到這樣的善意,感動得淚流滿面,甚至還為了這件事特意登門造訪。

因為那筆錢太及時,讓我恨不得以命相抵,來回報這份恩情。

可我沒想到,那是我見到周寂白的最後一面。

他死了。

周寂白葬禮的那天,我沒去成。

因為我弟弟被綁架了。

我戴著一朵小白花,聽著話筒那邊的人惡狠狠地跟我說。

「沈霧,這麼一大筆錢說給就給了,看起來你也不是走投無路嘛。

「再準備一筆錢,如何?

「你今天這套蠻漂亮的,不如就穿著這套……等著給你弟弟收屍吧!」

那天,我還是沒能送成周寂白最後一程。

這也讓我背負了愧疚和遺憾。

9

通過歡哥,我找上了馮斯時。

我仍然記得,我答應過周寂白,我說會走正道。

可惜,我還是失言了。

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麼,也知道這一步邁出去之後,就沒法再回頭。

向下的自由從來都不是真正的自由,是墮落。

金絲雀守則第一條,拋開所有自尊,不要做自己,成為他希望的樣子。

所以,那天敲開他房門後,我吻住了馮斯時。

氣喘籲籲的間隙,他問我想要什麼。

我頓住。

我說,我想要我弟弟活著回來,如果可以,還想能在晚上睡個安穩的好覺。

聽到這句話,馮斯時一反常態,輕輕勾起嘴角:

「我也想睡個好覺,沈霧。」

馮斯時解救了我的困局。

我以為他隻是幫我還上了那筆錢,做好一個金主分內的事。

可他還給我弟弟換了學校,而那群追債人也下落不明,沒有再出現過。

他擺平了我的一切麻煩。

你看。

馮斯時是別人眼中的修羅,卻是我如獲至寶的護身符。

不僅如此。

某一次,馮斯時漫不經心地問起我的檔期。

「阿霧,我知道你隻是看上去很順從,其實脾氣倔得很,所以我從來都沒有插手過你的事業。

「你說你喜歡拍戲,那你的成就感更應當由你自己來創造,無須做攀附著我的菟絲花。這些東西,我不會強加給你。

「當然,有我在,你隨時可以需要我。

「別太辛苦。」

馮斯時長得本來就很好看,眉眼精致。

尤其是認真起來的時候,頂著這張臉,說要把全世界給我,恐怕我都會相信。

這番話很動人,讓我臉紅心跳。

後來,小助理告訴我,那時候其實馮斯時悄悄給了她很多角色,但怕我不高興,終究是沒有在我面前提起過,隻是說,有困難就偷偷告訴他。

那天晚上,等馮斯時睡著後,我偷偷溜去書房。

我想翻出陳初見的照片,讓自己清醒一下。

奇怪的是…ƭůₑ…照片居然不見了。

我隻好連夜把「金絲雀守則」裡的「不心動原則」抄了 99 遍。

第 100 遍的時候,我寫不下去了。

我就是很喜歡馮斯時,我沒法欺騙自己。

大筆一揮,我索性加了一條——

金絲雀守則第四條。

如果喜歡上他了,請藏好心動。

然後,在可控範圍內,好好愛他。

10

後來,馮斯時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。

他非常生氣。

馮斯時是眾星捧月的馮小少爺,要風得風,要雨得雨,對於我的「不順從」,一定會很不爽吧。

「沈霧,明知道我會不高興,你為什麼還是會去給他掃墓。」

我抗議:「我隻是去看看他,我什麼都沒做。」

「你為什麼連死人的醋也吃?」

彼時,馮斯時挑眉,說出的話卻帶了些認真。

「沈霧,你想的、惦記的,隻能是我。」

「你去看他,我不高興,也很介意。」

 是啊。

 我們這種並不對等的關系,注定馮斯時不需要我對他有什麼真心喜歡。

或許,他需要的,隻是我的絕對忠誠。

11

第二天,我腰酸背痛地拉開房門,卻被腳邊的場景嚇了一大跳。

陳初見默不作聲地抱住自己雙膝,不知道坐了多久。

「你……該不會是坐了一夜?」

我想拉她起來,手卻被陳初見拂開。

「別碰我!」

「吵什麼?」

身後忽然傳來馮斯時不悅的聲音,他一直都有起床氣。

陳初見的目光停留在我脖頸處幾抹紅痕。

「馮斯時,認真回答我。」

她大步來到馮斯時的面前,強忍淚意:「你怎麼能突然說不要我了。」

這個時刻,馮斯時忽然抬眼看向我。

我心頭一跳。

我和陳初見一樣,在等待著那個答案。

但我還是別開臉。

她慘淡一笑。

「當年我們被綁架,你逃走之後,我被那群人找到了。」

「我度過了很多個痛苦的夜晚。」

陳初見小心翼翼地伸出手,又拉住了馮斯時的衣角。

「你不肯碰我,是不是嫌我髒?」

一滴淚珠順著長睫滑落,她這句話一出,整個氛圍更加凝重。

而陳初見的話不亞於雷擊。

當年他們之間,我未能知曉的全部真相,正在以另一種形式,在我眼前緩緩鋪展開。

「無論你經歷了什麼,都沒必要這麼想。」

「你是受害者,和我一樣,是無辜的。」

馮斯時放柔了語氣,完全不是平時裡對著外人的樣子。

陳初見像是感動了,哭著抱住他。

我的指甲陷進掌心。

可我的心,明明比我的手痛多了。

11

「咳咳,我好像來得不是時候?」

 門口傳來一道隱含笑意的聲音。

 我順著那聲音看去,竟然是馮之砚。

馮斯時的大哥。

沒人發現他是什麼時候進來的,也不知道他在這裡站了多久。

「初丫頭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,現在你不知道珍惜,居然還把人給氣哭了?」

馮之砚調侃道。

「你們剛見面,應該有很多話要說才對。」

「怎麼還會有外人在場?」 

我想了想,他口中的「外人」指的應該是我。

馮之砚這個人給我的感覺一直不太舒服。

其實當年看到陳初見的照片後,我聽了保鏢的話,再三猶豫之後,還是決定親自聽聽馮斯時的說法。

馮斯時皺著眉:「我從來就沒有在書房放過什麼照片,更別提是陳初見的。」

「陳初見是誰?」

我問。

「一個不重要的人,和我一起被綁架,現在失蹤了。」

他的說法和保鏢一致,看起來神色也沒什麼異常。

這話讓我終於安心。可是,走出馮斯時書房的一瞬間,我撞見了一直在門外抽煙的馮之砚。

他笑得前仰後合。

然後,壓低了聲音對我說:「沈霧,有時候我對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。

「我給他送了這麼多女人,他都不喜歡,偏偏選了你這個最蠢的。

「以你們的關系,你又怎麼會聽見實話呢?

「不過也對,你們這種蠢女人最好哄了,給你們花錢就能讓你們死心塌地。

「我來大發慈悲地告訴你吧。

「陳初見和他是青梅竹馬。如果陳初見回來,你這個戲子隨時都會從這個家裡滾出去。

「他們會結婚,懂嗎?」

馮之砚笑得愈發得意,仿佛欣賞我的表情,他就會很快樂。

「如果不是我,馮斯時這輩子都不會告訴你這個真相,所以,你該謝謝我才對。」

他的話讓我脊背生寒,也失去了判斷。

「包養你這樣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,可如果馮斯時真的愛上你,他就會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笑柄。」

這句話徹底激怒了我。

我強忍住怒意,反唇相譏:

「死心塌地沒什麼可笑的,這輩子得不到別人的真心才更可悲。」

他渾身上下,都充滿那種刻在骨子裡越過階級的傲慢。

這就是我們唯一一次交集,不歡而散。

「唔,差點忘了。」馮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,「阿霧,殺青快樂。」

我梗住。

馮斯時上前一步,站在我身旁。

「難為哥這麼忙,還為了阿霧費心,這種日子也放在心上。」

馮之砚笑得更加開懷:「當然了,我就你這麼一個弟弟,而你身邊就這麼一個女人。」

「你昨天買了那麼多花籃,可能不知道吧,現場也有我的花籃呢!」

他的目光在我和馮斯時之間逡巡。

馮之砚看向我:「不過,阿霧,現在,初丫頭回來了。」

「你是不是也該搬出去了。」

馮斯時面無表情。

「哥,你可能還不知道,這棟房子,寫的是沈霧的名字。

「要不要搬出去,隻有沈霧一個人說了才算。

「你說有沒有可能,是她先讓你滾出去呢?」

12

我沒有搬出去。

馮斯時給陳初見找了新房子。

她上了車後,我看見馮斯時的秘書也拎著行李箱下了樓。

「抱歉,沈小姐……」

他話音未落,我揮揮手,打斷了他。

我知道他有難處。

我也有眼睛,自然能看出來,這是馮斯時要跟著陳初見一起搬出去的意思。

傳聞,陳初見救過馮斯時的命,他怎麼會嫌陳初見髒。

「非去不可嗎?」

我看向馮斯時,輕輕問。

「嗯。」

「順便處理一些事情。」

馮斯時撩起我額前的劉海,替我挽到耳後,我躲開了他的手。

「馮斯時,如果我說,我不想你去呢?」

我堅持道。

這大概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氣,對他說出這麼強硬的話。

馮斯時怔了怔,很快恢復常態。

「你等我回來,我們談談。」

等他回來?

他還能回來嗎?

就算是重新回到這裡,物是人非,跟我談的也該是怎麼分手的話吧?

我態度愈發硬起來:「要談就是現在,不然以後也沒得談。」

在這一瞬間,我有一股衝動。

我隻鼓足勇氣挽留他這一次,要是這一次他沒有選擇陳初見,而是選擇了我,那麼我願意袒露心跡,我甚至可以忽略他對陳初見作出的那一點回應。

哪怕是所有人都會笑我。

也哪怕……從今以後,我再沒有任何底牌。

馮斯時忽然伸出手,還是替我把那一縷碎發放在了耳後。

隨後,他低下頭,盯著自己剛剛摸過我頭發的指尖看。

良久,馮斯時露出一個愉悅的笑容。

「今天我們沒吵架,真難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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