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《他從心間過》, 本章共3958字, 更新于: 2024-12-16 15:24:18

我嫁給宋熠的時候,人人都在看我的笑話。


然而我咬著牙,硬生生都忍了下來。


我知道,這是我應該受的,宋熠因為我和他那個前妻離婚,那樣玲瓏剔透的一個人,宋家人人都喜歡她,所以看我越發不順眼,冷眼苛刻,我都能忍。


這些年生活迎面扇了我不知道多少個巴掌,要是每個巴掌我都要去和人理論解釋一番,這些年,我帶著霄霄,早不知道餓死多少回了。


後來很多人都在傳我心術不正,當年故意生下孩子,等他大了才好找到宋熠逼他和原配離婚來上位,人前人人對我客客氣氣笑臉相迎,背過身都不屑鄙夷地罵一句:呸。


他們呸地對,老實說,我自己也看不起我自己。


但我可以發誓,和宋熠的再次相遇,是一件完全沒有設計的意外。


我不知道你們和六年未見的初戀再次相見會是什麼反應,但我和宋熠都很平靜,對我來說,那隻是一個很普通的快下班的工作日,我和他六年不見,四目相對時我們都不過略微怔忪片刻,然後他微微訝異地問:「是你?」


我帶著服務行業特有的笑容招呼他:「您好,宋先生,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的?」


實在太久了,愛與恨早就在生活的搓磨中變淡,我們隻是記得對方面貌和名字的陌生人而已。


他愣完之後也很大方,告訴我他要給他的妻子定制一枚戒指,還有七個月是他們的結婚紀念日,他想先提前預訂好禮物。


提前七個月就來預定,大概是怕最後的出品不符合預期效果,若是不好看的話還有時間去準備別的禮物,他做事情,向來喜歡萬無一失,這麼多年過去了,還是沒變。


我當時還微笑著說了一句:「您真細心,您妻子收到禮物的時候,一定會很開心。」


鑽石這種東西,真是最好的愛情保值品,黃金都有可能貶值,隻有它不會,永遠熠熠生輝,璀璨奪目。有個明星曾經說過,一克拉以下的鑽石統稱為碎鑽,是不值錢的,可見一克拉以下的愛情也是不值錢的,但我知道宋熠很有錢,所以我給他推薦的鑽石統統在五克拉以上。


絕對能體現真愛。


他低著頭很認真的挑選,眉心微微地蹙起,非常專注,我在這個櫃臺做了兩年多,形形色色碰見很多人,有羞羞答答挑選新婚戒指的情侶,有帶著嬌美鮮嫩的情人來挑選戒指的富豪,一擲千金,隻撿最貴的來就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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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隻有他,非常的專注,一顆一顆的細細的挑選過去,最後選了一顆粉鑽,他抬頭衝我笑,毫不避諱,我們之間確實也沒有避諱的需要,他說:「就是這顆,她皮膚白,戴上會很好看。」


選中之後是挑選切割花樣,確定好款式付好定金他準備離開的時候,和我同輪班的王姐拉著霄霄走進店裡,和宋熠正好迎面碰上,一邊走還一邊對我說:「趙婧,孩子我順路幫你接過來了,等下你就不要再跑一趟了。」


完了,我在心中哀嘆,我看不見宋熠的表情,隻看得見他的背影,他僵了很久,然後轉過頭來看我,店裡璀璨華麗的水晶燈光直直的投射下來,照的他的臉慘白,他動了動嘴唇,沒有說話,但我看懂他的意思了,他要和我談談。


因為霄霄和他長得,實在太過相似。


王姐幫我帶著霄霄,我和宋熠坐在商場樓下的咖啡店裡,兩個人沉默很久之後,他直截了當地問我:「是我的?」


這個時候瞞著並沒有什麼意思,我直直對上他的視線,點點頭對他說:「對,是你的。」


他的臉色一點一點地難看起來,最後蒼白一片,隻是問:「那個時候,那個時候……」他點到為止,我含笑望著他沒有說話。


老實說,看見他這個樣子,我心裡其實是很暢快的。我為了他,吃了這麼多年的苦,有時咬牙撐不住的時候我就在想,憑什麼,憑什麼我吃了這麼多的苦,始作俑者卻什麼都不知道,憑什麼?


但是我爭著一口氣,再艱難的時候,我都沒有去找過他。


現在看他這個魂不守舍的樣子,我終於覺得暢快,要不是場合不對,我真想笑出來,問他一句:「宋熠,你也有今天?」


他跟著我回店裡接霄霄,霄霄很乖,沒有問這個一臉蒼白的叔叔為什麼一直跟著我們。


霄霄和我說學校要預定秋季的校服了,每個人要交 370 元給學校,說完憂心忡忡地問:「我問過老師了,老師說校服一定要買,媽媽,我們還有錢嗎?」


他從小到大,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:「媽媽,我們還有錢嗎?」


我攬著他的小胳膊,說:「我們有錢。」


不知道宋熠在我身後聽見這番話做何感想,他能眼睛眨也不眨地一分鍾買一枚幾十萬的鑽戒,但他兒子在這麼小的年紀裡就要為 370 元的校服發愁。


我不知道他怎麼想,因為他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靜悄悄地離開了。


1


後來宋熠和他妻子離婚,準備娶我要照顧我和霄霄的時候,人人都說我不知道使了什麼手段,勾的宋熠鬼迷心竅,隻有我覺得荒謬。


因為我沒有使手段,宋熠也沒有鬼迷心竅,要是真的要找一個理由的話,那就是愧疚。


因為他對我,深深的愧疚。


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​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‍​‍‍‍‍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‍‍‍​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‍​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​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‍​​​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‍​‍​‍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​​​‍‍​‍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‍​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‍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​​​‍​​​​​​​‍‍​​​‍‍​‍‍​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​​​‍​‍‍‍​‍​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​‍‍​‍‍‍​​‍‍​​​​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​​‍​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‍​​‍​​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‍​‍​‍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​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‍​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‍​‍‍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‍​‍‍​‍‍‍‍​​​​‍‍‍​‍​‍​‍‍​​‍‍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‍​‍‍​‍​‍​​‍‍​​​‍‍​​‍‍​‍​‍​‍‍​‍​‍‍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​‍‍​​‍​​​‍‍​​‍​宋熠身邊的人,無論是他的家人、朋友抑或者是合作伙伴,對宋熠的評價大概都是類似的,穩重、體貼、溫和、可靠、成熟、會照顧人。


但我很慘,或許是我運氣差了一點,我沒有遇見穩重、體貼、溫和、可靠、成熟、會照顧人的宋熠,我遇見的那個宋熠,他暴躁、壓抑、反叛、高傲、虛偽、擅長隱藏,最重要的是說謊成性,騙的我太苦了。


太苦、太苦了。


我的人生,可以劃分為遇見宋熠前和遇見宋熠後,遇見宋熠前我是個自強不息的慘人,遇見宋熠後我變成一個單純的慘人,行走的掃帚星本星。


我是大三和宋熠在一起的,談戀愛其實並不在我的規劃之內的,因為談戀愛這種東西,是我消遣不起的高奢玩意。


你要是我你也會理解,我從小被扔在孤兒院門口,自強不息一路從義務九年教育堅持到上大學,沒有成為一個失足少女,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一件事。


我每天都過得很充實,也必須充實,早上五點半爬起來去校門口排隊幫班裡的同學買早點,一份早點能賺 2 元的跑腿費,本班加上外班大概有 32 位同學找我預定早餐,這樣一早上我就能賺 64 元,中午休息的時候我會幫女寢的同學們代拿快遞,送貨上門,之前畢業的學姐給我留了一輛自行車,一份快遞 1 元跑腿費,一中午大概能賺 100 多元,一三五日晚上,我會給一個初中生當家教,二四六晚上,我會去餐廳端盤子,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十點,我除了學習睡覺外的每一分,都是用來賺錢的。


我知道我在別人眼裡可能還挺不幸的,但是一個從小到大都不幸的人是感受不到的,我有書讀,有飯吃,有錢賺,自強不息,我覺得我活得挺好。


我不知道,原來有時候一個人的不幸,能成為另外一個人利用的籌碼。


我的不幸讓宋熠選上我。


之前在餐廳端盤子的時候,有段時間餐廳的大屏一直在放一個綜藝節目,叫《奇葩說》,有次在上菜的間隙中瞥上一眼,我聽見一個選手說:「心裡有很多苦的人,要多少糖才能甜起來。」節目的主持人立馬反駁,說:「你錯了,心中有很多苦的人,隻要一點糖,就能甜起來。」


宋熠就是我的那顆糖。


我們第一次遇見是早上五點半,我拎著滿滿的早餐,同學們其實對我很照顧,他們很少會點一些湯水豆漿之類的早餐,因為知道我不好拿,那次早餐店的老板做活動,每份早餐免費送一杯手磨豆漿。


我這個人,受人太多恩惠和照顧,也沒有什麼能回報的,因為我確實是沒錢,所以這些免費贈送的豆漿,雖然無足輕重,但卻是我為數不多的能回饋她們給我善意的東西,我咬咬牙,準備都帶去教室。


為了以防萬一,我分了兩趟,即使這樣,走到學校新月湖的時候系豆漿的袋子還是斷了,十幾杯豆漿打翻在地,乳白的豆漿熱氣騰騰地順著石板縫隙蜿蜒,其實已經習慣了,但我有時還會感慨我對命運的無能為力。


那是一種很悵然絕望的情緒,在瞬間一起湧上來,仿佛我這一生,就隻能這樣。命運裝扮的花枝招展地站在我面前,對著我的臉左右開扇,但我什麼都做不了,隻能這樣站著,束手無策的任打任踹。


你以為到這程度已經算是頂天的倒霉了嗎?並不,命運笑嘻嘻地望著你,說:「诶嘿,小樣,小瞧我了吧?你還能更慘的。」


然後我遇見宋熠。


他那個時候通宵遊戲剛從校外回來,遇見蹲在一堆豆漿汙漬旁無聲哭泣的我,他問我:「同學,有什麼可以幫忙的嗎?」


我陷入溫柔的陷阱。


2


那應該是他和他母親鬧得最兇的一段時間。


宋熠父親早亡,他母親對他非常的嚴苛,從小到大,他從來沒有自己的時間,他的生活,除了睡覺,每一分鍾都被嚴苛的規劃好了該做的事情。


我聽他提起過一件事,是在他高中的時候,他翹了晚上的基金課,和班裡的男生一起去看一場世界杯球賽,隔天回去的時候,他母親將他帶到墓園,讓他在他父親的墓前跪了一整天,直到他說我錯了才能站起來回家。


他一直跪到脫水暈過去,也沒說出那句我錯了。


然而這隻是他生活中很尋常的日常。


生活中日積月累的壓力令人爆發,他到大學的時候,和他母親鬧翻,那時候的他,吸煙喝酒逃課夜不歸宿,有次我去找他的時候,他就坐在網吧裡,每個人都戴著耳機罵罵咧咧的在打遊戲,他連電腦都沒開,就坐在那裡,叼著煙,眼睫下垂。


那樣那樣的寂寥。


他並不墮落,他隻是需要一個墮落的環境來和他的母親宣戰。


我是真心實意的心疼過他的。


那天他幫我一起收拾完滿地狼藉,又陪著我一起去校外拿早餐,他含著笑和我說:「我聽說過你。」


我像豎起滿身刺的刺蝟,問他:「聽說過我什麼?一個被命運苛待的很可憐的人嗎?」


「不,」他眼睛直直地望過來,探究中帶著塵埃落定的感慨,最後也沒說我在「聽說」中是一個什麼樣的人。


我也沒理他。


後來不知道我在哪裡激起了他對我的興趣,他每天早上陪我去取早餐,再一間一間教室的送,中午陪我去取快遞,晚上送我去家教對象的家,或者是送我去餐廳。


我從來沒有理過他,我很忙,沒有時間風花雪月。


但是有一天晚上,很大很大的滂沱大雨,我從餐廳出來的時候,他就站在門外,手裡撐著一把很大的黑傘,雨水噼裡啪啦地打在他的傘上,然後順著傘沿往下落,匯集在地上的水窪中,餐廳的燈光碎在其中,他的眉眼在黑傘下仰起,英俊的不可思議,他笑,說:「就知道你沒帶傘,我來接你回去。」


請原諒我,我長到那麼大,那是第一次,有人等我,有人接我,有人說:「我就知道你沒帶傘。」


小時候我最羨慕的就是下雨天,一到下雨天,校門外都是家長,來接他們沒帶傘的孩子,隻有我,永遠不會有人接我,我會冒著雨一路跑回去,然後聽孤兒院的院長抱怨我為什麼又沒帶傘,因為衣服淋湿了要洗,感冒了要花錢買藥。


我是一個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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